苏州2010年工伤赔偿的项目、计算公式及其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11-06-05 浏览次数:2001
苏州2010年工伤赔偿的项目、计算公式及其法律依据三
--------------(五级至六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
序号 | 项目 | 一般标准 | 2010年苏州标准 | 支付责任 | 法律依据 | ||||||||||||||||||||||||
1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五级:为16个月职工本人工资 六级:为14个月职工本人工资 | 同一般标准 | 工伤保险基金 |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4条、第35条 | ||||||||||||||||||||||||
2 | 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不能安排工作的有)(安排工作无此项赔偿) | 五级:为职工本人月工资的70% 六级:为职工本人月工资的60% | 同一般标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女性(一般职员50岁,管理人员55岁)男性60岁 | 工伤保险基金 |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 ||||||||||||||||||||||||
3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 |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五级:(79岁-职工本人实际年龄)×1.4个月×3355元/月); 六级:(79岁-职工本人实际年龄)×1.2个月×3355元/月);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 40%。 |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3条第一款 | ||||||||||||||||||||||||
4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 |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五级:
六级:
|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23条第二款 | ||||||||||||||||||||||||
5 | 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 A、完全不能为3355元/月×50% B、大部分不能为3355元/月×40%; C、部分不能为职工月工资的3355元/月×30%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 工伤保险基金 | 《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 ||||||||||||||||||||||||
6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 同一般标准 |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四款 | ||||||||||||||||||||||||
7 | 医疗费 | 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 | 同一般标准 | 工伤保险基金 |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三款、《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六款 | ||||||||||||||||||||||||
8 | 交通费、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 同一般标准 |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四款 | ||||||||||||||||||||||||
9 | 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 同一般标准 | 工伤保险基金 |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 ||||||||||||||||||||||||
10 | 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内) |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最长也不超过24个月)*SI&g*zIV/p)NF!_ | 同一般标准 |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 《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一、二款 |
温 馨 提 示
当您和您的亲属朋友决定聘请刑事律师的时候,相信您已处在一种非常痛苦和无助的状态之下,这时候您更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您每开支出一笔钱都应当谨慎,特别要谨防“好心人”以疏通关系、放人等名义诈骗您的钱财,钱财的损失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耽误处理问题最佳时机,因此第一时间寻求专业的刑事律师帮助应是您首选。
2、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或专科)的,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执业领域,聘请辩护人应当选择专业的刑事律师,只有专业的刑事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才会更好。
3、鉴别律师是否是专业刑事律师?可通过其咨询的对业务的熟悉程度,以及该律师所办案件的判决书或者媒体报道等方式查看其亲办成功案例,不能仅凭只言片语而随意信任。
4、在聘请律师时,应当注意查验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一定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和交纳律师费,避免上当受骗。
5、向律师提供真实、全面的案件信息,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
温 馨 提 示
当您和您的亲属朋友决定聘请刑事律师的时候,相信您已处在一种非常痛苦和无助的状态之下,这时候您更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您每开支出一笔钱都应当谨慎,特别要谨防“好心人”以疏通关系、放人等名义诈骗您的钱财,钱财的损失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耽误处理问题最佳时机,因此第一时间寻求专业的刑事律师帮助应是您首选。
2、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或专科)的,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执业领域,聘请辩护人应当选择专业的刑事律师,只有专业的刑事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才会更好。
3、鉴别律师是否是专业刑事律师?可通过其咨询的对业务的熟悉程度,以及该律师所办案件的判决书或者媒体报道等方式查看其亲办成功案例,不能仅凭只言片语而随意信任。
4、在聘请律师时,应当注意查验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一定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和交纳律师费,避免上当受骗。
5、向律师提供真实、全面的案件信息,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