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非法经营罪案--受聘行政执法人员与他人共同实施非法经营行为如何定性
发布时间:2015-11-12 浏览次数:1804
2015-11-12 来源:正义网
杨书泉
案情:韩某(男,案发时系某县烟草专卖局聘用的执法人员,持有执法证,享有一定的执法权)和王某在李某的指使下,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贩运烟草制品,非法经营额10万多元。
分歧意见:本案在处理中对李某、王某以非法经营罪予以追究无分歧,但对韩某应如何定性,存在几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韩某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理由是韩某身为烟草执法机关聘用的执法人员,为他人犯罪活动提供帮助,从主体上看,其虽不是在编的行政执法人员,但其在受聘的职责范围内享有一定的查处权,根据我国对渎职罪主体的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这类人员可视为渎职罪的主体,从客观上看,其明知他人从事非法经营犯罪活动,不依法制止,却参与其中,为他人犯罪活动提供帮助,促使他人犯罪活动得以顺利完成,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完全符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构成特征。
第二种意见认为,韩某既构成非法经营罪,又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应当数罪并罚。韩某作为特殊的犯罪主体,其行为构成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构罪的理由同前观点所述。同时,韩某又构成非法经营罪,因为韩某作为一般的犯罪主体,其明知他人从事非法经营行为,却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参与其中,共同实施非法经营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可见韩某的行为与李某、王某的行为是相互配合、相互作用,共同完成了整个非法经营犯罪活动,共同促使了危害结果的发生。显然,韩某的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且与李某、王某构成共同犯罪。因此,对韩某应当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和非法经营罪实行并罚。
第三种意见认为,韩某既构成非法经营罪,又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应当择一重处。该意见认为,针对韩某的行为,从特殊主体看,其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从一般主体看,其与李某、王某共同构成非法经营罪,但是韩某实际上只实施一行为,即一行为触犯两罪名,应当择一重处,否则,有悖"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第四种意见认为,韩某的行为只构成非法经营罪。该意见认为韩某不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理由是韩某并非是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帮助,换句话说,韩某在客观上没有利用其职务之便,因此,不具备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客观特征。韩某与李某、王某共同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的共同犯罪。
评析:笔者同意第四种意见中对韩某的定性,但理由不敢苟同,理由如下:
1、韩某不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首先,不具备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因为从客观上看,韩某在李某的指使下,为李某的非法经营犯罪活动提供了帮助,但其不是在特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际未参与查处)对犯罪分子非法经营案件的查处过程中,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帮助,帮助其逃避处罚,更没有利用本人查处犯罪活动(实际参与了查处)的职务之便,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其次,从主体上看,韩某作为受聘的执法人员,能否成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应针对不同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行为人是在其履行职责过程中,向其职责范围内的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帮助,帮助其逃避处罚,此情形下,行为人能成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犯罪主体;如果行为人非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而是在日常生活中,为他人的犯罪活动提供帮助或直接参与其中,此情形下,笔者认为行为人不能成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犯罪主体。本案中,韩某身为受聘执法人员,享有一定的行政执法权,但其并非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为他人的非法经营犯罪活动提供帮助,而是在日常生活中参与了他人的非法经营犯罪活动。因此,本案中的韩某不能成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犯罪主体,其只能成为非法经营罪的犯罪主体。
2、韩某与李某、王某构成非法经营共同犯罪
本案中,韩某明知李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贩运烟草制品,参与其中,共同实施非法经营行为,非法经营额10万多元,情节特别严重,显然,韩某、李某、王某三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的共同犯罪。因此,韩某的行为只构成非法经营罪。
温 馨 提 示
当您和您的亲属朋友决定聘请刑事律师的时候,相信您已处在一种非常痛苦和无助的状态之下,这时候您更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您每开支出一笔钱都应当谨慎,特别要谨防“好心人”以疏通关系、放人等名义诈骗您的钱财,钱财的损失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耽误处理问题最佳时机,因此第一时间寻求专业的刑事律师帮助应是您首选。
2、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或专科)的,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执业领域,聘请辩护人应当选择专业的刑事律师,只有专业的刑事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才会更好。
3、鉴别律师是否是专业刑事律师?可通过其咨询的对业务的熟悉程度,以及该律师所办案件的判决书或者媒体报道等方式查看其亲办成功案例,不能仅凭只言片语而随意信任。
4、在聘请律师时,应当注意查验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一定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和交纳律师费,避免上当受骗。
5、向律师提供真实、全面的案件信息,并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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